三个错误司法观念造成无数冤假错案
三个错误的司法观念造成无数冤假错案 文/ weihong 容/ 2024Nov13 朱令案有了新结果。朱令父母向检察院申诉,最近检察院回复了。见链接: 朱令父母收到北京人民检察院的正式答复; PDF 这个答复非常敷衍,让人失望。 中国司法界存在一些思想误区, 其中有三个很重要的错误观念,造成无数的冤假错案,使得信访局门前队伍看不到头。政府不得不花巨额经费去维稳。这三个错误观念是: 第一个错误观念:权力可以决定证据的真假及取舍。权力越大就越掌握真理。掌握真理的程度取决于权力的大小。 对于纠纷中双方提出的证据,正确的思维逻辑应该是:证据是否真实和有效必须在庭审中解决。因为庭审中原告律师及被告律师会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针锋相对的缜密的激烈的交叉质问(史称对簿公堂)。只有经过细致的,深入的,全面的质问才能判断证据的真伪。没有经过控辩双方严格的盘问,所有的证据都属于一面之词,都可能被说客避重就轻,夸大其词,是不可信的。很多领导喜欢私自决定证据是否有效,这是不对的。说明他/她没有经过严密的思维逻辑训练。 他不知道,仅听一面之词是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的,受主观思想影响极大,往往会作出错误的判断。 第二个错误观念:以没有证据,或者证据有瑕疵为理由可以拒绝受理案件。 刚才已经说过,证据是否成立,是否有瑕疵,应该通过庭审解决,不可以利用权力做决定。使用权力拒绝受理案件是不对的。 而且关于证据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公开的庭审纪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暗箱操作的纪录,如刑讯逼供,不可以成为证据)。当然,直接的证据优先,具有更高的等级。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公开的庭审记录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如加拿大温哥华申小雨谋杀案,在双方都无法对谋杀提出证实或证伪的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根据庭审记录依然可以判谋杀罪成立。这个案子和朱令案相似,控方无法拿出直接的对方谋杀的证据。但是是否因此就可以拒绝受理案件?朱令案拒绝受理显然是不合理的。而这种不合理的事情就堂而皇之地发生了。而且无法纠正。这是由错误的司法观念决定的,在这样的思想环境下,类似的案件可能非常普遍。全国遍地都是。 官员根据自己的好恶,可以判断证据的真伪,可以决定是否进入庭审,这些思想观念给权贵们留下了巨大的操控空间。这是产生许多冤假错案,造成信访局门前队伍看不到头的根本原因。 这个多年形成的 错误思想观念,也让检察院找到了借口,让他们很容易利用思想和制度漏洞钻空子。朱令案就是一个现实的活生生的例子。在这种司法环境下, 凡是有一点权力的权贵都千方百计地找关系,托熟人,寻找各种借口极力避免进入庭审。所以造成神州大地遍地都是冤假错案, 害人害己。有的人为这种制度辩解,因为他们觉得我上面有人,可以搞定。这种观点荒唐可笑。山外有山,人上有人。你自认为是权贵,有靠山,但也许别人能找到比你更高的靠山(如朱令家族也算是有背景的人了,能找到几个政协委员替他们申诉。比普通老百姓不知高了多少等级。可最终还是败在背景不如对方,不是败在缺乏证据和没有道理上)。所以,如果我们赞美这样的制度,那么整个社会就成了一个比靠山比权力,不讲道理,弱肉强食的野蛮之邦。 第三个错误观念:是法官的面子重要?还是事实真相和公平正义重要? 案子进入庭审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观念需要阐明。冤假错案往往都是法官贪赃枉法造成的。公开公平的庭审肯定会让那些想枉法的法官们无所适从,官威扫地,无法颐指气使。所以最终的问题就归结为:政府应该维护哪一方?是维护公平正义重要,还是维护官威重要?我想在绝大多数人的心里,答案是肯定的。但在官府中有许多既得利益者,会有很多人认为维护官威更加重要,理由是要维护社会稳定。但这种思想理论荒唐可笑,不值一驳。 长期以来的观念是,老百姓要敬畏权力。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人民最应该敬畏的是公平正义,是真理,而不是权力。庭审时,法官应该意识到他自己本身只是一个主持者的角色。法官也应该敬畏公平正义,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认真地倾听控辩双方的证词。法官并不天生代表正义(以前宣传的三个代表理论是错的)。这样,在庭审时如果法官想枉法,因为逻辑无法自洽,他就会语无伦次,最终出现下不来台的情况。有些人认为这样就是天塌下来了。官老爷下不来台了,这怎么得了?! 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枉法的法官老爷在法庭上无理可讲,语无伦次,官威尽失,这有什么关系吗?发生这种情况损害的只是他个人的官威而已(而且是他咎由自取,他如果维护公平,一身正气,就不会如此窘迫),对整个社会却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所以问题的焦点归结为,是权大?还是法大 ?权大就是极力维护法官的权威,而不惜牺牲公平正义。其实很多官员坚持官威第一,本意也不是想维护社会稳定,他们只是想假借维护稳定的名义,来获取他们贪赃枉法的私利;这是长期以来强调权力大于一切的三个代表的思想余毒。因此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那些著名的冤案几乎都是在强调政府绝对威权(三个代表)的时期发生的。如张氏叔侄案,聂树斌案,赵作海案…..因为在这种思想环境下,当权者往往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对公平正义没有敬畏之心。 事实上,竭力维护官威并不能得到社会稳定,相反,是造成社会动荡的原因。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得到长治久安,才能得到真正的社会平安。信访局前看不到头的长队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中国的老百姓为什么喜欢毫无尊严地跪拜官府?为什么喜欢到信访局前连夜排队伸冤?其实不是他们真喜欢那样做,实在是被逼无奈,是现在的司法环境让他们无法在法庭上得到公平正义而不得不尊严尽失,卑微地跪地祈求,希望能够遇到包青天为他们主持正义……。 怎样才能得到真正的公平正义?最好是建立意识形态论坛,让大家深入研究,全面探讨有关思想理论和具体的操作。有些行业猫腻隐藏得很深,需要发动群众才能发现和解决。譬如说,深入讨论:你认为有哪些司法操作可以贪赃枉法?用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考验一个司法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最好方法。其中道理可参阅以前的文章,链接。 长期以来我们把维护个别官员的官威与社会稳定相挂钩,这是不对的。官员面对质疑语无伦次就对了,说明老百姓的质疑戳到了痛点。说明他理屈词穷。说明他的观点荒唐可笑,应该改正。如果仅仅为了维护他的官威,任由他继续执行错误观点,则结果必然是危害社会。这才是符合逻辑的正确思维。而不是相反。在公平正义面前,法官,原告方,被告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大家应该在法庭上摆事实讲道理,让事实真相,让事物的内在逻辑,让公平正义去判断是非。 在现在的制度下,争议双方的交流是单方面的。一方居高临下地下命令,胡说八道,另一方则无法质疑。这种制度凸显了权力的傲慢。如朱令案中检查院的回复。其他的法庭庭审,判决,…也是同样的情况。或者制造极高的质疑门槛,实际上让你无法质疑。这是造成社会混乱的根本原因。每一次让权贵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思想上蒙混过关,实际上就等于制造一个冤假错案,等于增加一个上访人员,等于消耗一份维稳经费。对社会资源是极大的浪费。 因此,通过追求公平正义,通过坚持真理来维护社会稳定才是正确的做法。维护权力的绝对权威必然造成不公平,不公平就引起社会动乱,甚至引发战争…这种后果的成本是巨大的。 如果我们能够改变以上三个错误的司法观念,相信绝大部分的社会纠纷都能得到公平的处理,从而大幅度减少社会冲突,大幅度减少维稳经费(万亿),而且对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也有极大好处。因为很多纠纷发生在经济领域。 很多人迷信西方的司法制度。诚然,西方民主自由意识形态下的司法制度比皇权专制意识形态的要好一些,但也没有很好地解决以上的思想问题。长期以来把民态的司法制度吹捧成各国必须效法的普世价值,甚至鼓吹暴力推广,是错误的。西方制度也有许多需要改革的地方。譬如说司法独立环境下的法官专政问题。正是西方民态的司法制度漏洞产生了川普司法迫害案。川普司法迫害案只是其中一个例子,还有许多同样的情况。这个问题的存在危害是巨大的,影响深远,是造成许多社会动乱甚至战争的原因。连手握确凿的选举舞弊证据的朱利安尼律师都被法官迫害到破产(其他律师,如鲍威尔律师,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可见现在的司法制度的水有多深。川普之前(包括一些议员)说要改革司法制度。非常期待。但最近不怎么说了。可能改革遇到了阻力。令人失望,事情将会怎样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